1.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
《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已经下发,请各教研室按照教学办通知开展自查工作,并在11月6日前提交《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工作自查报告》、《教学质量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2.过程性评价
责任人:全体任课教师
过程性评价务必写具体,任课教师要从课程分目标的达成情况、出题的难易、知识点的涵盖情况等进行描述,分析部分要有本轮课程经验的总结、与上一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对比分析、对本轮问题的分析、进一步改进措施、预期达到的效果。专业负责人要严格审阅,强化专业责任心,切实提高专业的内涵建设。
3.期末考试、监考、阅卷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
各专业负责人要加强青年教师的教学管理素养提升,严格遵循《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河北地质大学考场规则》、《河北地质大学监考、巡考人员职责》等教学运行管理文件。
(1)出题:结课前两周,任课教师按照专业要求,详细填写《考核命题审批表》,审核通过进入出题程序;结课前一周,任课教师按照课程质量标准完成出题工作,试卷及答案须任课教师+出题教师签字,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教学办;考试前5个工作日,将考试用卷交给文印室。
(2)监考:监考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监考制度,履行监考相关职责。在考前要明确提示“严禁学生带手机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开机)”
(3)阅卷:严格执行《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以及《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阅卷批改要求》的规定;成绩评定及报送要严格执行《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4.调课规定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
本学期不满足《河北地质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教务2018-7号)》六条原因的,严禁调停课。各主任严格审核,没有佐证证明不得签字。本学期调课将采取线上系统申报程序,申请材料须要上传各种佐证材料。
5.教师讲课比赛。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
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本学期比赛即将开始,各专业请按照学期初的参赛计划,提前安排参赛教师。本年度院内赛的评审专家将以外学院人员为主,切实选拔有担当、有责任心、热衷于教育教学的老师进入校赛。
特别提醒:课程思政教学比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等也请提前准备。
6.执行听课检制度
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上一年度教学优秀教师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
7.各教研室的日常教研业务活动
(各教研室不得少于4次,切实起到对业务的推动和交流作用,并做好签到、记录及存档工作,为年底考核提供佐证依据)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地质工程教研室务必安排工程教育认证、一流课程建设、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指标点自评与学习的相关内容。
8.青年教师培养
责任人:专业负责人、青年教师帮扶双方
(1)各专业要加强新入职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督促新入职教师参加入职培训工作。
(2)青年教师帮扶双方切实履行双方义务,专业负责人在排课中要结合《青年教师培养评价表》安排工作。
9.加强课堂组织
学校教务处要求,上课教师务必精心规划和组织课堂教学,授课过程中课件与板书结合,避免照本宣科式宣讲,避免在授课中过多讨论与教学无关的事项,避免学生远离黑板,要严控学生玩手机现象。
2023年11月2日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