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冀地大教务处〔2024〕43号)工作安排,经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会议讨论决定,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现有教学条件和师资情况,2024年拟接收转专业情况如下:
拟接收14名2023级外学院学生转入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其中:工程造价专业拟接不低于4名学生,地质工程专业拟接收不低于2名学生,土木工程专业拟接收不低于2名学生,城市地下空间专业拟接收不低于2名学生,工程管理专业拟接收不低于2名学生,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拟接收不低于2名学生。
2022级、2023级学生在学院内各专业转出学生规模如表1所示。
表12021级、2022级学生在学院内转专业指标量
专业名称 |
转出学生规模 |
转入学生规模 |
备注 |
工程造价 |
≤6人 |
≤10人 |
|
地质工程 |
≤9人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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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9人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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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6人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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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6人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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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
≤6人 |
≤10人 |
|
注:(1)2022级学生只允许学院内部转专业。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转专业报名群体须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2022级和2023级学生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二、转入、转出条件
1.凡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冀地大〔2017〕149号)规定的学生均可提出转入申请或转出申请。
2.当学生拟专业转出率≥10%的专业或第三学期拟转专业后人数≤20人的专业,学院将原则上按平均学分绩点审批,只允许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
(注:在校期间的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1.7(含)以上)
三、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交材料
1.《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河北地质大学学生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签字盖章);
3.其他考核所需证明材料(如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奖获奖证书等)。
四、拟接收转入名单确定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对提出转入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1.各专业须对提出转入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9月3日前各专业负责人组织符合转入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对拟转入专业的熟悉程度;(2)学生自身兴趣和专长是否适宜拟转入专业的学习与发展;(3)身心健康程度;(4)逻辑与语言表达能力等。
2.参与面试的学生总数不超过拟接收转入学生总数的150%。
3.面试结束后,按照申请转入学生前一学年已经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加权量化评分,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单。各专业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单在9月4日前交教学办。
五、拟接收转入名单公示及备案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教务处将在教务处网页对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按规定办理转专业有关手续,进入转入专业学习,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转专业名额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11-87208248,0311-87208103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