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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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
2025-05-16 10:25  


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由学院团委预审,拟确定凌博等130名同志为2025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对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凌博,男,汉族,2003年6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人,2022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4日向422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7.7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宇豪,男,汉族,2004年2月生,安徽省阜阳市人,2022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6日向422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乔思怡,女,汉族,2004年9月生,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2022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4日向422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1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林峥,男,汉族,2004年4月生,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2022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4日向422142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1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0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连继付,男,汉族,2002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2022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4日向422142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1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6.6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少博,男,汉族,2003年7月生,山东省菏泽市人,2022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4日向422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1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陶海防,女,汉族,2003年5月生,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人,2022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4日向422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1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健高,男,苗族,2003年10月生,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人,2022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3月15日向422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3月1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云扬,男,汉族,2004年12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人,2022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3月15日向422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3月1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梁浩,男,汉族,2004年3月生,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人,2022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3月22日向422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3月2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8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兆一,男,汉族,2004年6月生,河北省唐山市人,2022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4日向422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1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陶建强,男,汉族,2004年6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人,2022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0日向422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焕雷,男,汉族,2003年4月生,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人,2022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5日向422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9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黄成,男,汉族,2003年11月生,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2022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0日向422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裴文思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杜明鑫,男,汉族,2004年1月生,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2023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日向423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付佳威,男,汉族,2003年11月生,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人,2023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4日向423142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子钥,女,汉族,2004年11月生,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2023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3日向423142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15.4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洪源,男,汉族,2005年9月生,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人,2023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3日向423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7.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泽鹏,男,汉族,2004年9月生,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人,2023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4日向423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晓薇,女,汉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泊头市人,2023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1日向423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苏钇润,男,汉族,2005年9月生,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2023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3月11日向423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3月1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雨杰,男,汉族,2004年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3月14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宇博,男,汉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1月2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1.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航,男,汉族,2006年1月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1月2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2.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袁铭辉,男,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23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1月2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世欣,男,汉族,2004年7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0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5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慧波,女,汉族,2003年10月生,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9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0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任冰冰,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3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6.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苗威,男,汉族,2005年6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2023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7日向423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8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6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计荣红,女,汉族,2005年4月生,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人,2023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日向423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潘越,男,汉族,2004年5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2023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日向423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汪子涵,女,汉族,2004年12月生,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2023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2日向423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4.9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韩成,男,满族,2005年2月生,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2023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4日向423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佳明,男,汉族,2005年1月生,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志博,男,汉族,2004年12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0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玉群,男,汉族,2004年2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3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齐玉铭,男,汉族,2006年9月生,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4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家跃,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6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守玥,男,汉族,2004年9月生,天津市静海区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3日向423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7.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阔,男,汉族,2005年1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宸瑞,男,汉族,2004年5月生,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日向423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慧,女,汉族,2005年6月生,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8日向423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9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肖昊言,男,汉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琛,男,汉族,2004年2月生,河南省禹州市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清月,女,汉族,2005年7月生,四川省武胜县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新宇,女,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6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皓瑜,女,汉族,2005年8月生,浙江省丽水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2日向423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1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6.5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培灿,女,汉族,2005年7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2日向423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6.4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金州,男,汉族,2004年4月生,安徽省六安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2日向423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芮萌,女,汉族,2005年1月生,黑龙江省大庆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恩惠,女,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唐山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伟家,男,汉族,2005年4月生,海南省儋州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许浩,男,汉族,2005年3月生,江苏省兴化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9.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卓雨佳,女,汉族,2004年10月生,安徽省宿州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1.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严鑫,女,汉族,2005年2月生,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2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1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4.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贾钰雯,女,汉族,2005年6月生,山西省朔州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3日向423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7.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玉航,男,汉族,2005年11月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人,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0日向423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10月2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慧颖,女,汉族,2005年2月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5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8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杉,男,汉族,2005年3月生,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2023级工程造价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5日向4423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郄梦哲,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2023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6日向423142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李乔一和袁满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5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若昕,女,汉族,2006年1月生,四川省达州市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4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潘炫斌,男,汉族,2006年6月生,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佳琪,男,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7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8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付呈祥,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7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曲俊豪,男,汉族,2006年3月生,湖南省常德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7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紫嫣,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浙江省台州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7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苏雨嘉,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承乾,男,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承德市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士阔,男,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郑家启,男,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玄烨,男,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0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博轩,女,汉族,2007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6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柏睿,男,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鹏策,男,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晨晨,女,汉族,2006年5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1.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肖文梁,男,汉族,2006年2月生,重庆市城口县人,2024级防灾减灾与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兴业,男,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楚洋,男,汉族,2005年3月生,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延鹏,男,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6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贾军帅,男,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6.9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立铭,男,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覃嘉雯,女,汉族,2006年1月生,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齐家彬,男,汉族,2006年8月生,山西省阳泉市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夏瑞泽,男,汉族,2007年2月生,黑龙江省依安县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林永昊,男,汉族,2005年1月生,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楚欣,男,汉族,2006年9月生,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人,2024级地质工程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边雪桐,男,满族,2005年12月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乔璟辰,男,汉族,2007年1月生,河北省沙河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郑天乐,男,汉族,2005年11月生,安徽省合肥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东良,男,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0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佳皓,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4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义乐,男,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1.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晓静,女,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孔鑫淼,男,汉族,2006年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8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武旭垚,男,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炳文,男,汉族,2006年1月生,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雷小军,男,回族,2004年11月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邱宇,男,汉族,2006年8月生,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京桥,男,汉族,2005年12月生,天津市武清区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熊德强,男,汉族,2006年11月生,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7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嘉旺,男,汉族,2006年6月生,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勃锦,男,汉族,2006年3月生,四川省阆中市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8.3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明阳,男,汉族,2005年10月生,重庆市铜梁区人,2024级土木类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谭园园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付心雨,女,汉族,2005年7月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4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商琰杰,男,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子腾,男,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震,男,汉族,2005年7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轩,男,汉族,2006年6月生,陕西省宝鸡眉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8.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缪以轩,女,汉族,2005年3月生,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5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尚琳博,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3.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成炬蓉,女,汉族,2005年9月生,重庆市忠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一冲,男,汉族,2006年6月生,山西省太原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6.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武士贺,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明远,男,满族,2006年10月生,辽宁省锦州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贾栓建,男,汉族,2004年5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沛伦,男,回族,2006年11月生,河南省南阳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皓轩,男,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冠超,男,汉族,2005年12月生,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魏瑄,女,汉族,2006年2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友铭,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灵祺,男,汉族,2007年6月生,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8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子昂,男,汉族,2001年6月生,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人,2024级研究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2024级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刘飞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白彬晨,男,汉族,2005年10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惠涵,女,汉族,2007年1月生,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博文,男,汉族,2006年8月生,甘肃省平凉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4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艺博,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雨欣,女,汉族,2006年1月生,陕西省咸阳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潘露莹,女,汉族,2006年8月生,福建省泉州市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6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泽,男,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4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旺,男,汉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人,2024级工程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42414204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3月7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10日批准。由高雯琪和褚文颖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5月1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208248、0311-87208167(校团委电话)

电子邮箱:1543247229@qq.com hddtwzxb@163.com

办公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校本部南院主楼822

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主楼


审批/贾军书记   编辑/李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