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由学院团委预审,拟确李宇博等50名同志为2025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对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李宇航,女,汉族,2003年11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9日向422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裴文思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2年10月10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晨渊,男,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9日向423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0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贾竣喆,男,汉族,2005年7月生,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庞茗宇,男,汉族,2005年1月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嫣然,女,汉族,2004年8日生,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0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龙昀,男,汉族,2003年12月生,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3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沈炜,女,汉族,2006年1月生,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5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赖世涵,男,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南省濮阳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宝林,男,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多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存然,男,汉族,2004年10月生,安徽省芜湖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423142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许晨曦,男,汉族,2005年8月生,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7日向423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28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米松,男,汉族,2004年6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6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2023年9月27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顾振涛,男,汉族,2004年8月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4日向423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卢宇浩,男,汉族,2004年8月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3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思维,女,汉族,2004年9月生,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9月22日向423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9月2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镇声,男,汉族,2005年5月生,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0日向423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泽旭,男,汉族,2004年6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日向423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智菲,男,汉族,2004年9月生,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3日向423142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2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胡家诚,男,汉族,2005年2月生,江西省九江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3142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鑫,男,汉族,2005年3月生,吉林省白山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30日向423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3年9月3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贾宏霖,男,汉族,2004年10月生,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42314207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朱泽昭,男,汉族,2004年1月生,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3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心语,女,汉族,2005年8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3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李乔一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梦然,女,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0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范定豪,男,汉族,2006年8月生,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0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任浛语,女,汉族,2006年11月生,吉林省敦化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0日向424142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唐天宝,男,汉族,2006年3月生,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铭萱,女,汉族,2006年3月生,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10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0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任科皓,男,汉族,2006年9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初一,男,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5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1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杜建霖,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0日向424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佳奇,男,汉族,2006年6月生,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5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1月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长宇,男,汉族,2006年1月生,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42414204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11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清海,男,汉族,2006年2月生,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1月4日向42414204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11月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尧,男,汉族,2005年10月生,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24日向424142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10月25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素坤,男,汉族,2005年9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凌岩,男,汉族,2006年6月生,辽宁省阜新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杜昊文,男,汉族,2006年1月生,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5日向424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1月1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颖,女,汉族,2006年7月生,重庆市涪陵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5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1月1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9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明杰,男,汉族,2005年8月生,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1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何松海,男,汉族,2006年8月生,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5日向424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1月16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士轩,男,汉族,2006年1月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日向424142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10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宇航,男,满族,2006年3月生,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1月2日向424142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11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海周,男,汉族,2005年9月生,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1月3日向424142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王伟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11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索朗加措,男,藏族,2005年11月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3日向424142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4年9月4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梓瑞,男,汉族,2005年7月生,山东省泰安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日向424142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1月1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宗雨,男,满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范运鹏,男,汉族,2006年5月生,四川省江油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28日向424142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1月29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维涛,男,汉族,2006年5月生,福建省福州市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宗泽,男,汉族,2006年4月生,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424142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6月10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12日批准。由贾若楠和张静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3月2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7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学院团委电话、0311-87208167(校团委电话)
电子邮箱:学院团委邮箱
办公地点:一号学院楼c座223
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